返回主页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人事考试网->人事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

关于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6]19号
 
 
关于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住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6]7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报考。
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五个专业方向选择报考。
二、报考条件
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也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系统(edu.mohurd.gov.cn)查询。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或http://www.hbsrsksy.cn(湖北人事考试网)。
拟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根据属地原则选择省直或相应市州报名点,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上一考试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一)新考生
1、符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各1份,不具备规定学历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设计图纸图签等业绩证明,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资格审查地址: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下同)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人社(职改)部门会同住建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各1份,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经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复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
曾参加过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但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并须在规定的时间缴费确认。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网上信息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由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网上信息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5日9:00~7月6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7日9:00~7月7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6月27日9:00~7月9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6年8月26日9:00~9月4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6年9月3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2016年9月4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要求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各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见附件2。
七、考区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及依据
详见附件3
各地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
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依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17日
                                                       
抄  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局、中心)    
                                               共印240份

附件1: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报考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船舶与海洋工程;②水利水电工程;③土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报考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水利水电工程;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③农业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⑵相近专业:①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②船舶与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学;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⑦机械设计制及其自动化;⑧给水排水工程;⑨热能与动力工程;⑩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四、注册电气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⑵相近专业:①自动化;②电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暖通空调
⑴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⑵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学与工程⑥热能与动力工程
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⑵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
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⑴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⑵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六、注册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七、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环境工程;②环境科学;③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④农业资源与环境;⑤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⑵相近专业:①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②给水排水工程;③热能与动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⑥化学工程与工艺;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5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15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2015年
专科毕业
1年
2014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5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15年
专科毕业
1年
2014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14年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12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12年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11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10年
9年
1988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11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10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09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2008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九、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2014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2013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2012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2010年
成人中专毕业
7年
2009年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2012年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2010年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2009年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2007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6年
不具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附件2: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考试代码
级别代码
专业代码
科目代码
0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01.一级
01.基础·一级结构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一级结构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0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02.二级
01.专业·二级结构
1.专业考试(上)
2.专业考试(下)
0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01.基础
01.基础·岩土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岩土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01.基础
01.基础·发输变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发输变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01.基础
01.基础·供配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供配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01.基础
01.基础·给水排水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给水排水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01.基础
01.基础·暖通空调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暖通空调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01.基础
01.基础·动力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动力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6.注册化工工程师
1.基础
01.基础·化工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化工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考试代码
级别代码
专业代码
科目代码
017.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01.基础
01.基础·港口与航道工程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8.注册环保工程师
01.基础
01.基础·环保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环保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7.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规划)
01.基础
01.基础·工程规划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工程规划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6.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01.基础
01.基础·水工结构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水工结构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5.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地质)
01.基础
01.基础·工程地质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工程地质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4.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移民)
01.基础
01.基础·工程移民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工程移民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3.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01.基础
01.基础·水土保持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水土保持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附件3: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依据
考  试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基 础 考 试
专 业 考 试
科  目
标  准
科  目
标  准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考试(上)
72元/科
基础考试(下)
专业考试(下)
二级
——————
专业考试(上)
75元/科
专业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5元/科
专业案例(下)
港口与航道
工程
基础考试(上)
83元/科
专业知识(上)
80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水利
水电
工程
工程
规划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水工
结构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工程
地质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工程
移民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水土
保持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考  试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基 础 考 试
专 业 考 试
科  目
标  准
科  目
标  准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69元/科
专业案例(下)
暖通空调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8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2元/科
专业案例(下)
动力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5元/科
专业案例(下)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8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2元/科
专业案例(下)
发输变电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8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2元/科
专业案例(下)
注册化工工程师
基础考试(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上)
80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注册环保工程师
基础考试(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5元/科
专业案例(下)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