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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会计执业资格考试介绍

2013会计执业资格考试介绍: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

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

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

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根据《暂行规定》,必

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两个)的考试,方能取得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此必须一次报考全部的两个考试

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

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

构办理登记手续。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

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

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

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

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

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时间“
根据《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013年

会计职称考试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初级

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

行。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

实务》两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报考条件:
初级会计师: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

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

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

历。

中级会计师: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

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

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

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

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各地不一,集中在4月至5月份

。详情请咨询黄冈市会计局,联系电话:0713-8654329,地

址:黄州区七一路3号


报名流程: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

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

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

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报考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档案号

、联系电话。

2、原考试地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

。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格式)内容包

括: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档案号、身份证号、级别、专业

、通过科目名称、年度和分数、以及上传国家人事部考试中

心电子文档文件名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